盘锦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2024年第2期) 一、挂牌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盘锦市人民政府批准,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对下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地块编号 | 土地位置 | 规划面积(m²) | 出让面积(m²)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年) | 用地条件 | 地上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密度(%) | 起始价(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加价幅度(万元) | PT2024-2-4 | 东至华锦西路、南至盘曙路、西至环城西路、北至华锦集团 | 16200.5 | 16200.5 | 供热用地 | 50 | 净地 | ≤0.7 | ≥15 | ≤50 | 655 | 130.9 | 50 | 备注:具体规划指标按盘锦精细化工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生态环境和规划建设部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执行。 二、付款方式:竞得人自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支付不低于80%的成交价款,逾期未支付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及《挂牌出让文件》限制的除外)。 五、申请人办结网上交易有关事项后,可通过互联网自行登录网上挂牌交易管理系统进行申请登记和下载取得《挂牌出让文件》资料,按网上挂牌交易规则、程序交纳竞买保证金(2024年4月17日 16时前),逾期不再受理。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交易期限为:2024年4月8日9时 至2024年4月19日15时30分,截止挂牌交易的地点为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 七、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须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提交有关书面备案材料,接受竞买资格审查。通过竞买资格审查后签订成交确认书。 八、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盘锦市自然资源局双台子分局 地址:盘锦市双台子区辽河北路69-1 联系电话:0427—3102923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 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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